(本网讯 郑国宁)为全面加强审务管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工作责任性、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原州区法院近日修改制定了全新的《审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该院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有力开展必不可少。按照这一固有思路,结合全区法院“规范化建设年”的总要求,原州区法院一方面紧扣实际,针对以往办理案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对办案系统信息录入不及时、卷宗制作及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特别制定了“案件信息规范录入情况”、“卷宗制作及归档情况”等12项流程指标;另一方面紧跟主流,保留了“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调解、撤诉率”等7项质效指标。同时,为使各项指标最大化地体现出约束、规范功能,在指标值及分值的设定上又作了精心细化,既要考虑不同业务部门存在差异的客观情况,又要尽量追赶全市法院高质量、高效率的总体目标。在框架设置上,既保留质效指标这一规定动作,又新增流程指标这一自选动作,以此弥补单一考核办法的不足。新的管理考核办法的运行,对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质效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各业务部门而言,既能明显感受到不小的压力,又能清晰地看到努力的方向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