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被评为永宁县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近年来,永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能定位,持续深化“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创一流”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在创建模范机关、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当先锋、作表率。
坚持培根铸魂,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形式载体,丰富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努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各项事业提质增效。坚持以模范机关创建引领各项事业提质增效,探索“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模式,将主题党日与业务座谈、集中执行、调查研究、司法改革等融为一体,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全院上下干劲十足办案子、提质效,审判执行核心指标稳中有进。
健全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优化党组织设置,推动5个党支部覆盖审判执行基本单元。持续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将党建活动同落实“有信必复”、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等工作有效结合,实现双促双进。坚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党员干部有力回应群众“微心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树牢强基导向,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制定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办法》《党费收交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将严的基调贯穿始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充分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新面貌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