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法官,我找到石某了,他和他的尼桑汽车都在武威呢,你们快来呀!”
“你现在是在武威吗?”
“是的。”
“好的,你先别着急,你说的情况我已经听清了,我们现在就准备出发。”
4月12日早上一上班,永宁法院的法官就接到了申请人朱某的电话。原来,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石某、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判决后,石某与许某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石某和许某皆下落不明,只查找到被执行人石某名下有一辆尼桑牌SUV,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该车辆也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考虑到机动车有随时被转移的可能,执行法官立即动身前往甘肃省武威市。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不顾舟车劳顿,与申请人朱某立即汇合,前往该车辆所在地并对该车辆采取了扣押措施,面对有如神兵天降般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石某显得慌乱不堪,口中连声呢喃“没想到,真没想到,你们居然跑这么远来找我,我还钱,我还钱”。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石某刻意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督促其立即履行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石某慑于法律的威力,当场联系其母亲及亲友筹集资金向申请人朱某清偿了5万多元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与此同时,远在700公里开外的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永宁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正在处理宁夏某石化公司与宁夏某商贸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应当返还申请执行人的螺旋洗砂机、振动筛等设备,但是这些设备固定放置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的厂区内,被执行人却不愿积极履行返还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的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某石化公司将设备拆卸后放置在厂区内,但案外人梁某又以租金未付等理由阻挠执行,拒绝配合返还上述设备。
当日,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永宁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选派执行局及法警大队7名干警前往吉兰泰镇。到达厂区后,执行法官耐心向案外人梁某释法明理,引导其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告知其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梁某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后,最终同意配合将设备搬离厂区。执行干警对需要搬离的设备进行了现场清点并记录,有序地安排搬离设备的装载和运输工作,整个执行过程分工明确,干警们任务清晰、相互配合,在寒风中经过8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顺利腾退厂区设备,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跨省执行行动永宁法院双向发力,重拳出击,着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现了永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充分体现了执行干警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奋斗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下一步,永宁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执行工作相结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