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过节 远离酒驾|永宁法院公开审判危险驾驶案,4名被告人获刑
1月17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吴某等4名被告人危险驾驶案件,4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醉驾变“罪驾”,法庭上,4名被告懊悔不已。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的处理,从对驾驶人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层面,这对许多司机起到了警醒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甚至觉得自己拥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的“独门绝技”,等到被查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才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您:酒驾、醉驾的后果严重,不仅会面临拘役、被处罚金、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个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更会对家庭与社会带来严重影响。无论从法律、经济,还是家庭的角度,酒后驾驶所付出的代价都是巨大的。岁末年初,节日气氛渐浓,走亲访友时很多人都喜欢饮酒助兴。当然,一杯酒可以拉满节日的气氛,一次酒驾却会拉远您和家人的距离。新春佳节临近,希望广大驾驶员汲取教训、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