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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创示范|四年不间断努力,欠款终于执行来了

           办实事·创示范|四年不间断努力,欠款终于执行来了

“感谢法院执行干警的付出,尤其感谢孙法官,这两天你们一直为我的事情来回跑,终于为我追回了欠了4年的欠款!”坐在轮椅上的杨某某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孙振兴的手说道。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拖欠了4年的部分案款21.6万元。

据了解,2018年3月13日11时50分,刘某驾驶的车辆与安某某驾驶车辆相撞,导致杨某某等人受伤。交警大队认定驾驶人刘某超速行驶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永宁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刘某应赔偿杨某某损失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本院迅速依法对刘某的有关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刘某下落不明,随后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职权发布限制消费令及悬赏公告,执行干警也曾多次到刘某住处寻找,都不见其踪影,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2022年12月1日下午16时,孙振兴获悉刘某在平吉堡某处居住的消息后,立即带领法警驱车赶往现场,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永宁法院进行突击询问、审查。经查验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在限制消费令期间一直使用他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收付款,并将部分款项转入其妻子蒋某的微信账户中。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向刘某明确告知了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违约后的法律后果,又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向杨某某阐明了刘某愿意承担补偿款的意愿,但现在无法一次性付出赔偿金。杨某某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做出了一定让步。经过近5个小时不间断的努力,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当场缴纳执行款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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