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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 | 被执行人言而无信不还钱 法院扣押车辆促履行

 

被执行人魏某开设了一间材料公司,因货车运输需要,雇佣马某为货车司机。2024年1月,双方因劳务纠纷诉至永宁法院,经调解魏某需分期支付马某4万余元劳务费用。调解书生效后,魏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魏某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魏某不为所动,于是,执行人员向银川市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魏某名下车辆,但因货车长期运输无法锁定位置,执行工作也一时无法开展。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马某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找到了魏某名下的一辆半挂货车,立即对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将车辆临时控制在室外大型停车场内。车辆查封后,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告知魏某情况,但魏某表示目前只能先履行2万元,下剩案款申请分期履行。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执行和解后,魏某再次言而无信。

执行人员再次联系魏某,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魏某却表示自己还有货物需要运输至内蒙古前旗,考虑到直接对车辆进行控制确实会导致货物财产损失,于是,执行人员秉持着善意执行理念,跟随货车前往卸货地点。在路上,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耐心劝解魏某积极筹集案款,否则将对其车辆进行扣押。最终,迫于法律威严,魏某打来电话向执行人员表示已经筹齐了下剩案款,并当场将本案案款转账至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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