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银川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田某某要求被告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法定职责一案。该案是银川中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受理的全区首例专利行政诉讼案件,由知识产权“三合一”专业化合议庭审理。
原告田某某系“高纯度石英砂提纯酸洗装置”发明专利的权利人, 2021年10月11日,田某某以宁夏某公司在其光伏及电子级高纯砂项目中生产的一款装置设备涉嫌侵犯其上述专利权为由,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确认该公司构成专利侵权,并要求对侵权纠纷作出处理。该局受理田某某申请后,以现有证据无法判定宁夏某公司侵权成立为由,作出宁石知法裁字[2021]1号行政裁决,驳回田某某的请求。田某某不服该行政裁决,于2022年1月17日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作出的行政裁决违法并予以撤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科技创新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创新驱动战略置于“五大战略”之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银川中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专业的审判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以实际行动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全区创新驱动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