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兴庆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闽宁协作三十载丨山海同心,法韵长流:一位福建法官的宁夏记忆

  

 

 

#本次访谈对象为: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执行局局长 首批赴宁夏交流学习法官 张五一

#从闽水之畔到黄河岸边,半年的交流时光,是一场法治初心的双向奔赴。

初识印象

#问:半年前您刚到我们法院时,正值初夏。与福建的司法环境相比,您第一次走进我们的少年家事审判庭和执行局,有没有哪个具体的场景、案件或者细节,让您瞬间感受到宁夏的气息?

三明此时春意正浓,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湿润与茶香。回想起我从宁夏兴庆法院交流归来已四个多月了,但西北的干燥、黄河的波涛,以及那片土地上特有的司法温度,依然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记得初到宁夏时,正值初夏。走出河东机场,扑面而来的是与福建截然不同的干燥与辽阔。这干燥的空气先给我来了个“下马威”——早晨起床总觉得鼻腔凝结着血块,让原来上班从不喝水的我,整天抱着水杯成了新常态。这具象而真切的感受,让我瞬间意识到:这里是宁夏。

站在闽宁协作三十周年的历史节点回望,这半年时光,不仅是一次地理上的跨越,更是一场法治理念的深度洗礼。

在少家工作的日子

#问:您在少年家事审判庭交流期间,接触了不少涉及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的家事案件。您如何看待这里“调解优先、亲情修复”的做法?

在少年家事审判庭,孙锋庭长和赵薇玮老师“调解优先、亲情修复”的做法让我深受启发。

我看到法官们像“老娘舅”一样,拿出极大的耐心去缝合破碎的家庭关系。他们每月走进学校、社区、少管所开展法治辅导,力求实现司法保护“无死角、全覆盖”。这种“慢工出细活”的调解艺术,让我明白司法的温度,往往体现在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与包容上。

他们真正践行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司法责任担当,以司法之力为乡村孩子撑起一片清朗蓝天,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了家门口、做到了心坎上。

执行局工作硬仗与柔情

#问:在执行局工作,您一定感受到了“执行难”在不同地域的共性,也看到了宁夏特有的挑战。有没有哪一次执行行动或一个执行案件,让您印象深刻?

在执行局的日子,我理解了什么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记得刚到兴庆法院不足半个月,6月25日凌晨五点,我们顶着星辰出发。该案涉及土地上的建设工程纠纷9起、租赁纠纷1起、拆迁纠纷1起,还有年近60的被执行人及其父母共5人,在涉案土地搭建的临时活动板房里已居住十几年之久——执行难度可想而知。

但我们执行团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针对复杂案情,形成工作专班,详细分析研判腾退风险,做好工作预案,积极对接街道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执行流程,确保腾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针对不同纠纷群体精准对接、耐心安抚,以释法说理促进柔性执法;对腾退合法性存疑的群体以释法说理为主;对已取得生效文书的当事人,告知其实现债权的路径;对尚未诉讼的,告知其通过诉讼解决,并保证保留必要的份额。最终,他们均主动配合腾退。

对居住长达十几年的被执行人一家,我们联合街道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多次做好执行前劝导调解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场所。虽最终遭拒绝,但也达成了为其留出最小生活区、绝大部分土地腾退的结果,在不影响受让人土地开发的前提下,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土地交付。

三天的努力,让我深刻体会到——执行,既要有硬仗的决心,也要有柔情的温度。

闽宁协作背景下的角色转换

#问:今年恰逢闽宁协作三十周年。您去年来宁夏,不仅是一次业务交流,某种意义上也是“闽宁故事”在法治领域的延续。站在这个时间节点回望,您觉得自己的这半年,承载了什么样的意义?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十三年前,我所在的大田法院与金凤法院结为友好法院,我曾有幸来过宁夏,感受过西北的风情。十三年后,作为闽宁法院交流的首批干警到兴庆法院交流锻炼,我有幸成为闽宁协作三十年这段宏大历史中的一个微小注脚。

三十年前,福建的专家带来了技术和资金;三十年后,我作为一名法官来到这里,带来的不仅是司法理念的交流互鉴,更是在续写“闽宁故事”。这种跨越山海的使命感,让我对身上的法袍有了更深层次的敬畏。

一次方法论上的“融合”

#问:从福建到宁夏,您在工作方法上有没有经历过“这样办不太对”到“原来这样办更有效”的转变?能否举一个具体案例,说明您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办案或协作思路的?

我的确经历过工作方法的“水土不服”。

10月13日,我到月牙湖参与一起“赶牛”执行任务。起初我实在无法理解——“活牛”也能执行吗?要如何执行?带着满满的困惑,我与张志贤院长、陈璐局长来到现场。看着一头头鲜活的牛,我苦思冥想:这财产该怎么执行?

后来,在专业“赶牛人”的操作下,完美地完成了在我看来完全不可能的任务。那一刻我恍然大悟:司法不能只有一种面孔,必须因地制宜、入乡随俗。

我深刻体会到:法治的进步,正是在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碰撞与融合中实现的。

回想起的那个瞬间

#问:半年不短,足以让一个人与一座城市、一个法院建立深刻的情感连接。如果请您闭上眼睛想一个画面——可能是某个当事人的眼神、一次加班后的夜空、或是一位同事不经意的一句话——那个画面会是什么?

交流期虽然只有短短六个月,但兴庆法院法官们的形象已深深烙印在我心中——

他们每天沉浸在卷宗案牍中熬夜加班的身影;多方沟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的话语;抽丝剥茧、逐帧分析每个案情的严肃表情;专业法官会议上研究疑难复杂问题的追问与探索……无论是办理“大兵团作战”的强制腾退执行难案,还是化解“家长里短”的琐碎“小案”,他们都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做实定分止争。

恰如张军院长所言:“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宁180天,对我而言,是一场意义非凡的双向奔赴。我始终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理念,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力争为近三十年的闽宁协作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担当,将双方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交流的“金钥匙”,为助推兴庆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福建法院人的力量。

带回福建的“宁夏礼物”

#问:回去之后,您会把在宁夏学到的哪些经验或理念带回自己的工作中?有没有哪项机制或做法,您甚至希望在自己的法院尝试推动?

这次交流,我带回了一份珍贵的“宁夏礼物”。

那是兴庆法院人的工作热情——面对每年数万件案件,每个干警都充满干事激情。他们见缝插针,定期以党支部为单位举办读书会、自导自演举办文艺晚会等等,在繁忙的工作中充实自己,寻找生活的乐趣。

我更深刻体会并理解了兴庆法院包容、坚韧、贴近群众的司法智慧。“柔性司法”的理念和“深度下沉”的工作作风,正是我要带回福建、尝试推动实践的“宁夏礼物”。

一份祝福

#问:最后,请您用一两句话,为我们宁夏这个基层法院、为这里并肩工作过的同事,也为自己在宁夏结下的“法治情缘”,送上一份来自闽江之畔的祝福。您最想说什么?

值此闽宁协作三十周年之际,我想对远在西北的兴庆法院同仁说:

感谢你们的包容与分享。法律人的共同体不分地域,我们为了公平正义的目标,在贺兰山下、黄河岸边紧紧相连。追光而遇,福见山海,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愿这份跨越千里的山海情谊,如同闽江与黄河的波涛,奔流不息;愿我们的法治事业,在东西部的交流互鉴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山海相约,未来可期!

 

撰稿:张五一

来源: 责任编辑:
☆ 兴庆区人民法院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兴庆区人民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兴庆区人民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