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王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撞上了步行的马某和杨某,造成马某死亡、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马某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100余万元。伤者杨某亦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16余万元。经查,王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经鉴定,伤者杨某构成10级伤残。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交强险赔付限额内进行合理分配,以平衡死者继承人与伤者双方的受损权益,实现对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平保障。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的审理原则,按照交强险赔偿限额分项,即医疗项下、死亡伤残项下区分损失,计算相应交强险分项损失的比例。法官整理如下计算列表,使限额分配更清晰明确: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继承人16万余元,赔偿伤者3万余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王某分别赔偿死者继承人84万余元、赔偿伤者11万余元。送达判决时,法官详细阐述了计算方法,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法官说法:
同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受伤,多个被侵权人的赔偿范围,以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为限,按照每一个被侵权人损失,在所有被侵权人损失的比例,分配交强险赔付数额,同时要按照交强险分项限额,对损失进行划分,计算相应交强险分项损失的比例,即在计算每个人应当获得的交强险赔偿额时,需要将其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额分开计算。
法官提示:
机动车车主除依法及时购买交强险外,有支付能力的车主应尽可能购买商业三者险来提高保险责任限额,增强赔付能力。配置充足的保险+谨慎行车才是应对交通事故风险的根本之道。同时必须牢记:切勿酒后驾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撰稿:厚小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