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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丨兴庆法院对伪造证据行为予以惩戒

  

 

近日,兴庆法院交通事故巡回第一法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查明原告提供伪造的维修清单作为索赔依据,法院遂责令原告书写悔过书,此举有力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给所有诉讼参与人敲响警钟。

该案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发生后,原告向法庭提交了电动车及手机的维修清单,并据此主张高额维修费用。承办法官在证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相关维修清单缺少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支撑,存在明显疑点。

为查明事实真相,承办法官依职权前往维修清单所载明的商户进行实地核查。经向商户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详细询问并核实,最终确认原告所提交的维修清单中,有多项维修项目并未实际发生。该清单实为原告自行要求商户出具的,属于伪造证据的行为。该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亦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

为维护司法权威,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诚信诉讼,承办法官当庭向原告严肃释明了伪造证据的法律性质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依法责令其书面悔过。原告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深刻懊悔,并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诉讼秩序,恪守诚信。

法官提醒:

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是解决纠纷、维护正义的庄严场所。提交虚假证据,可能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都应当以此为戒,在诉讼活动中务必坚守诚信底线,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撰稿:高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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