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木栅栏,让20多年邻居成冤家,这是一起无论怎么判决都无法让双方当事人满意的案件。近日,兴庆法院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在疏通这场“堵路风波”的同时,也畅通了当事人的心结。
近日,70多岁的业主马某,怒气冲冲来到兴庆法院立案,要求隔壁业主刘某排除妨碍,恢复道路通行及公共区域原貌。马某称,居住在自家联排别墅西边的邻居刘某在重新装修房屋时擅自将公共道路改建,致使马某通行受阻,影响其正常居住。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经沟通了解,并结合双方陈述及证据,认为该案的关键在于解决马某通行问题。如果单纯从法律层面判定该不该将道路恢复原状,并据此作出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反而可能会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遂组织当事人现场勘验促调解。
经现场勘验后,发现刘某家重新装修时擅自将原来规划的通行过道用木栅栏围起,并改造为独门独院的小花园,导致隔壁马某家通行受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该恢复该通道原状而争执激烈,使现场勘验及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考虑若拆除栅栏,恢复道路通行,无疑对刘某已经建成的小院破坏极大,且改造费用过高。法官遂邀请联排别墅的三家业主及各自子女共商解决方案。在沟通交流中,各方对解决方案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遂采取背靠背式的方法调解,对当事人分别进行释法说理。
“你们都是20多年的老邻居了,人家老马也已经70多岁了,栅栏确实影响人家出行方便,咱们换位思考一下,看能不能再想想其他办法。”承办法官从业主权利义务讲到邻里和谐,从诉讼成本讲到调解的便利。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作出让步,刘某承担费用将马某隔壁的楼梯拆除并铺设路面,马某放弃其他主张,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常常因琐事争执,进而“怄气”“斗气”致使矛盾升级,对簿公堂。“堵路”风波能够化解,得益于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利共赢。广大业主在装修翻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相邻权人的生活需求,为相邻权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