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立案审查、办理方面存在哪些差异?……7月24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石嘴山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题,深入进行了沟通交流。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和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以及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通报了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理涉行政复议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介绍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同时,与会人员围绕认真执行《民营经济促进法》、行政争议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规范和保护、如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程序空转,以及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五个标准统一”等方面问题展开热烈讨论,结合《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和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一人多案、一事多诉”问题专项治理,对涉及履行法定职责、投诉举报、信访等领域案件的受理程序、证据审查、办理理念,以及防范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同时被启动、行政补偿案件中不同被征收人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的统一性审查等方面交流了看法。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协议、征收补偿等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监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要抓牢前端防控,做实未病治理。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更前端,在行政复议阶段积极引导被申请人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具有确定性的决定,准确识别并引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实质诉求组织调解,杜绝程序空转,避免将明显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实际权益的案件再次导入到行政诉讼程序。要深化基层融合,提升治理效能。强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性运行,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等形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持续协同联动,凝聚攻坚合力。探索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信息互联互通、日常沟通联络等机制,常态化推进“五个标准统一”,提高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实做优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与行政审判定纷止争作用,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