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联合平罗县某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村民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纠纷,实现案件执行与矛盾化解双重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01
执行遇现实难题
该案源于村民王某与李某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阶段,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因自身经济原因,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李某无奈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启动执行程序,向王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核查。为全面掌握案件实情,执行法官主动深入村庄开展入户走访,精准摸排到王某的实际困境:王某孤身一人生活,系村里低保户,近期刚被纳入村级公益性岗位,是村里重点帮扶困难群众。如果持续冻结王某银行账户,不仅会严重影响其基本日常生活,还将导致其失去来之不易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一步加剧生活困境,甚至引发新的矛盾。
02
联动调解 暖心筹措履责
秉持 “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的工作目标,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 “法院 + 村委会” 联动化解机制,第一时间对接村委会,共同商议执行化解方案。执行法官与村委会干部携手,分别对王某、李某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与法治教育:一方面向王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向李某说明王某的实际生活困难,争取其理解与包容,尽力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在联动调解过程中,村委会干部禹宝成深知王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执行款,为快速化解矛盾、帮助王某渡过难关,主动伸出援手,个人出资借款给王某,助力其凑齐执行款。王某收到借款后,当场将执行款交付,至此,该起执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03
践行善意执行
该起执行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基层联动共治的生动实践。通过法院执行力量与村级基层组织紧密协作,既坚守了司法公正底线,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情,切实守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避免了简单执行引发的次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