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被执行人母亲已经将房子腾退出来了,多亏你们工作做得好,我已经收到了房屋钥匙,房屋陈设完好,再次对你们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5月20日,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房屋买受人打来的致谢电话。这起原本可能引发尖锐矛盾的执行案件,在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后 “和平” 解决,实现了从 “强制腾退” 到 “主动搬离” 的转变。
借款纠纷引执行难题
2024年12月,申请人王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大武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原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刘某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刘某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履行该协议,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催促仍置若罔闻。于是,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对刘某抵押给王某的一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该房屋最终成功被买受人竞得。尽管房产竞拍成功,但执行工作并未轻松收尾。该房屋中住着被执行人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若法院启动强制腾退程序,极有可能激怒被执行人,导致局面失控。如何将拍卖房产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同时让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成为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道“执行难题”。
创新举措促主动搬离
面对困境,执行干警“迎难而上”,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后,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在确保申请人债权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法院主动从房屋拍卖款中预扣除20万元先行发放给被执行人,并给其限定期限,主动搬离。刘某在收到20万元后,态度发生转变,开始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他承诺会按照法院要求的期限搬离房屋,并保证不毁损房屋内的陈设。最终,被执行人如期搬离,法院成功将拍卖成交的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执行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除了采取震慑性强制措施外,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案施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民服务,我们永远在路上!” 执行干警在成功解决这一疑难复杂案件后欣慰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