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则是维系家庭的纽带。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温情调解2起离婚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为破碎的关系寻找修复的可能,努力守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案例一林某某起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财产分割问题一度陷入僵局。开庭前近两周的时间,头闸人民法庭主动对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综治中心,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各部门通过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方式,逐步纾解被告李某某抵触情绪,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在庭审期间,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联合原、被告代理律师开展“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李某某当场支付林某某30000元补偿款,并约定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调解书签署后,李某某即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实现“调解即履行”。
案例二原告吴某某和被告马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86年举行婚礼后共同生活至今,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姚伏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和姚伏镇派出所警官进行联合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苦衷,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矛盾焦点,为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法官不仅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和引导,还注重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解,帮助双方理性看待婚姻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官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和好。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的“诉源治理”模式成功调解182起案件,将纠纷及时化解于萌芽。下一步,各基层人民法庭将以更专业的司法能力、更温情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司法之力绘就平安平罗的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