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陕西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3月2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平罗法院对该案采取终本程序。案件终本后,申请人积极协助、私下调查,并向平罗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在平罗某小区有六套房产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得知后立即前往房地产公司进行核实,并迅速联系不动产机构咨询若经拍卖程序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等事宜。经过多次沟通走访,在确定六套房屋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后,平罗法院于3月29日对该案恢复立案执行。
在整个评估、拍卖过程中,执行干警扎实推进各个环节,严格把控拍卖流程节点,本着公开公正、合法透明、规范廉洁的要求,细化责任,保证各项程序顺利开展。竞买人李某、徐某某、乔某某、丁某某、李某某、张某六人分别竞拍成功,且在规定期限内向平罗法院交清了拍卖尾款。同时,执行干警也及时完成了现场房屋交付工作。
近年来,平罗法院积极采取网络查控、司法拍卖等措施,借助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有效破解执行中财产变现的难题,提高了案件的执行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于案件执行全过程,为群众解决急愁难盼问题,真正将执行工作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