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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惦记起了路边长时间停放车辆 结果悲剧

  
    见到停放在路边且长期无人驾驶的车辆,有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谎称自己是车主想处理报废车辆盗卖他人闲置的车辆牟利。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相似的案件。

 案件一:

 2021年2月底的一天,被告人马某见小区门口停放着一辆长期没有人使用的汽车,遂在“快手”APP上联系收购二手车的人,谎称自己就是车主但人在外地,让收车人自行将车拖走。经过价格认定被盗车辆价值7620元。赃物现已灭失。案发后马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车主的损失。平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件二:

 2021年1月3日,被告人杨某在平罗县城关镇某酒店门口,谎称自己就是车主私自将一辆长久停放在该处的大众轿车以1700元的价格盗卖给其回收二手车的朋友。经价格评估被盗车辆价值6259元。赃物已灭失。案发后杨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车主的损失。平罗法院经审理还查明本案被告人杨某于2019年12月26日因盗窃罪被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本案案发时杨某还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杨某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

    法官说法:在此提醒广大开车的朋友,车辆如果长时间不使用,应当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切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锁好车辆并定期查看。同时车辆回收公司也应当谨慎辨别车主的身份,查看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车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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