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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法庭首次开庭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新设立的未成年审判法庭正式启用,并首次使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此次庭审标志着平罗县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开启全新篇章,为今后相关案件的审理筑牢根基。   

庭审中,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围坐在特制的圆桌上。这种布局打破了传统法庭的严肃距离感,营造出温馨、平等且不失庄重的庭审氛围,有效舒缓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与抵触情绪,更利于沟通交流与情感传递。   

庭审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展开充分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各抒己见,逻辑清晰。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庭教育环节,法官、检察官及合适成年人结合案件事实,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耐心劝导与法律教育,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其认识错误,反思行为危害。未成年被告人深受触动,表示已深刻认识错误,愿意积极改造,重新回归正轨。   

    未成年审判法庭的设立,是平罗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分展现司法人文关怀。未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圆桌审判模式,加强与团委、妇联、学校等部门协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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