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姚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释法,倾心调解,不仅帮助工人追回拖欠工资,更以柔性司法手段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原告胡某1、郭某某、胡某2均受雇于被告王某从事刷漆工作,该工程由被告承包,后三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三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解程序。在调解中,法官秉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进行矛盾化解工作。此次调解也是姚伏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法庭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将“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实践,以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下一步,姚伏人民法庭将联动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多元化解纷,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