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5个基层人民法庭紧密结合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设需要,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认真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工作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压实“如我在执”责任,以“如我在执”的高度责任感,坚持高标准推动“一法庭一品牌”建设,以“时不我待”的忧患意识固强补弱,用心深耕“四源治理”与定纷止争,真诚服务中心大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同时,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擦亮民生底色,做实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优服务把工作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最末端”,将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实现快覆盖、广受益,奋力跑出基层法庭建设的平罗“加速度”,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基层法庭建设从“一枝独秀”向“满园春色”高质量发展。
黄渠桥人民法庭:
赓续红色血脉 打造红色法庭
黄渠桥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红色精神,依托黄渠桥镇深厚的红色资源,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赓续红色血脉践行为民初心,打出“党建+法治”组合拳。充分利用庭内“先锋驿站”“党员法官岗”平台,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该庭以“党建引领诉源治理、枫桥经验延伸法律服务”为项目引领,铸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红色法庭。组建专业团队,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依托审务工作站,改变以往法官“坐堂”办案模式,让青年党员干警常态化深入一线,熟悉乡土人情、了解发展动态、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有事您言传”法律咨询及矛盾解决机制创建工作,让辖区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但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还让法官掌握更多的乡土民情,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使为人民服务的红色基因得以传承,让司法服务更贴近民生。
头闸人民法庭:
服务乡村振兴 打造三农法庭
头闸人民法庭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打造“三农法庭”。主动参与当地党委治理大格局,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及村(居)建立联动机制,深入辖区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化解、法律法规宣讲,形成“1+4+N”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常态化参与调解。
开展《法官说案》普法讲座和送法进村(居)活动,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百姓心中。
建立共享法庭,开展在线立案、在线诉讼调解、在线指导人民调解,让当事人以最简单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经济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审理离婚纠纷、赡养费纠纷等纠纷时,通过在判决中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邻里观,以案件审判推进乡村文明进步。
沙湖人民法庭:
护航平安旅途 打造景区巡回法庭
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涉旅游纠纷化解质效事关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沙湖人民法庭设立“沙湖景区巡回法庭”,聘请景区6名工作人员为司法联络员,坚持定期、定点、定人值守方式,为游客提供司法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
针对涉旅纠纷时间紧迫的特殊性,巡回法庭提供“立审结”一站式服务,“就地立案、调解优先、就地审理、速裁快审、立即执行”,将涉旅纠纷纳入快车道。
景区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解决涉旅游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及旅游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60余起。同时,法庭适时在景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把每年五一和十一作为普法宣传重点,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务实精进的5A级司法服务,绘就全域旅游新图景,打造最亮丽的旅游法治名片。
陶乐人民法庭:
高效便民护企 打造巡回法庭
陶乐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着力打造“巡回审判特色法庭”,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在庙庙湖村设立“审务工作站”,成立“村干部+网格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法庭成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巡回审判小组”,以巡回法庭模式开展审判,不断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立足审判职能,畅通企业诉讼渠道,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快速高效化解辖区涉企纠纷,以实际行动赋力聚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协同联动共抓诉源治理,建立“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方联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对辖区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提前处理,以“法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为主的调解队伍,通过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联动”“特色解纷”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基层组织调解和司法裁判的双轮驱动、双向融合,受到人民群众点赞。
姚伏人民法庭:
开展诉源治理 打造调解示范法庭
姚伏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地方纠纷特点,争取多方力量,积极探索“非诉+联动调解”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减少法院诉讼增量,筑牢诉源治理“基础桩”,绘就源头解纷新“枫”景。
构建诉源治理网格化联络图,以人民法庭为点,“两所一中心”为线,各行政村为面的全覆盖、立体式矛盾解纷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树立“小案不小、及时化解”的理念,采用“五速”办案法,充分运用“三员调解”模式,成功化解多起小标的额诉讼案件。
法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总结出调解方法,通过运用“人情+法理”两个抓手,对调解好的案件及时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从而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今年以来,姚伏法庭共受理案件95件,调解51件,调解率67.11%,调解率居石嘴山市法院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