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聋哑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024年5月24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聋哑被告人犯罪案件中,专门为被告人聘请了一名手语翻译人员到庭进行翻译,并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放缓庭审节奏,通过翻译人员的手语详细地告知了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手语翻译人员将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法庭调查、询问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通过手势、口型传达给被告人,同时也将被告人通过手语及肢体表达的想法和最后陈述意见及时准确向法庭反馈,通过翻译人员手语交流的方式,架起了合议庭与被告人交流的桥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涉特殊人群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使特殊人群享受到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平等、充分的参与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