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矛盾纠纷往往关系到基层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在化解基层矛盾时,既要考虑到案件是否能够顺利结案,更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怨气是否能够彻底消除,这对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来说至关重要。近日,平罗县法院基层法庭就通过诉前、诉中调解加判后释法答疑的“前、中、末”动作顺利化解三起矛盾纠纷。
诉前主动上门调解促矛盾纠纷化解
2022年7月5日,段某某在王某某处购买了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并承诺2022年10月份后支付货款,但到了还款期限后经王某某多次催要段某某仍未支付货款。于是,王某某一纸诉状将段某某诉至姚伏人民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立即和被告段某某进行了沟通,段某某称其没有时间到法庭处理此事,法官便主动上门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考虑到被告的现实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被告释法说理,最终原告和被告达成了一致还款意见,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庭中耐心调解促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今年3月22日,村民穆某某家中饲养的狗冲出院子,将马某某家5岁大孩子咬伤,马某某因与穆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是将穆某某诉至陶乐人民法庭,要求穆某某赔偿相关损失。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而且案件事实也很清楚,于是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发表意见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希望双方能够协商处理此事。最后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穆某某当场将1700元现金交到原告马某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判后释法答疑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5月22日,沙湖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石某与被告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明,被告杨某在原告石某经营的农资店共计赊购价值6064元的农药,后因被告杨某未及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引起原告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法官便开庭审理了此案。
该案在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向法官打电话询问申请执行事宜,法官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家住的不远,且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为避免因强制执行而导致双方矛盾升级,自动履行是最好的解决途径,为此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向其陈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利害关系,并告知其与原告在履行阶段仍然可以协商处理,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起到法庭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群众诉求无小事,平罗县法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把因地因人制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不断探索基层诉源治理新样本,主动研究辖区案件种类、特点,加强同基层治理单位协调联动,用好用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针对性得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让基层人民群众民生问题能反映、矛盾纠纷能化解、合法权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