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平罗法院民一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3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系列案件。

2020年3月,黄某驾驶小型轿车(乘坐范某、李某)与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黄某、范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因刘某及其雇主公司、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均在天津、深圳,而3个原告则居住在大武口区,给3个原告的维权造成诸多不便,3个原告只好将其诉至事故发生地的管辖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涉及到的5个当事人均在不同省份,如果为处理案件赶来宁夏平罗,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给宁夏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遂向当事人推荐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视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得到各方当事人支持。因人民调解平台目前只能支持包括调解员在内的3方进入空间调解,平罗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在线客服平台向服务公司申请了多方调解线路,得到服务公司的全力配合。在平罗法院干警的耐心指导下,各方当事人顺利地进入同一“房间”面对面开展线上调解。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3件案件均达成了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通过线上签字方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该案件是平罗法院第一件利用多通道方式调解成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解后,各当事人均表示,此次远程视频调解让大家省时、省心、省费用,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纠纷,充分感受到信息化给诉讼当事人带来的便利,为平罗法院点赞。
今年以来,平罗法院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让一站式建设真正便民利民惠民。人民调解平台功能得到了充分有效利用,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