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平罗县人民法院陶乐人民法庭正式搬迁至新址办公。新法庭大楼位于平罗县陶乐镇西侧,平罗县黄河大桥向北1000米处。
为不影响群众到法庭办事,本着节俭便利的原则,陶乐法庭取消了新址搬迁仪式。全庭干警利用14日和15日周末休息时间集中进行了搬迁,确保在工作日第一天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并于16日上午9:00,在新法庭开庭审理了第一起案件——王某与马某同居关系纠纷。
陶乐人民法庭管辖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超过400件。原陶乐人民法庭办公楼坐落于陶乐镇闹市区内,租住房屋办公,出入拥挤、面积较小、设施陈旧,难以满足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为改善办案环境,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新大楼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10月正式竣工。新法庭建筑面积1638㎡,主楼为3层,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庄重实用。目前设有诉讼服务、审判调解、法官办公、活动休息、后勤保障五大功能区,配备数字化法庭、调解室、接待室、合议室,是集法庭工作人员工作、学习、生活于一体的审判综合办公楼,也是平罗法院5个基层法庭建筑面积最大的一个法庭。新法庭的竣工使用,解决了干警多年在租赁房屋办公的问题,改善了法庭干警的办公生活环境。法庭将更积极有效地发挥 “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事审判权”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王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