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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法院:一场调解让两个少年走出阴霾
2026-03-25
2026-03-25 16:16:00

  本网讯(禹文兰)近日,泾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纠纷,以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

  原告小林与被告小张系在校学生,因琐事发生冲突,小张将小林打伤,导致小林轻微伤。事件发生后,双方的友谊小船瞬间倾覆,留下的不仅是小林身体上的伤痛,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对峙,以及两个少年内心的恐惧与悔恨。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林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只是手段,挽救和教育才是目的。”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坐堂问案”,而是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将工作重心放在“修复”上。

  调解室里,没有冷冰冰的法槌,只有语重心长的对话,法官坚持“教育与修复”并重,首先对打人的小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触犯法律。”同时,也引导小林进行反思,遇事要冷静沟通,避免激化矛盾。这种“面对面”的释法说理,让两个少年第一次如此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边界和冲动的代价。

  同时,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家长,法官一方面向小张家长阐明,作为监护人,为孩子的过错承担责任是法定义务,但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认识错误,而非一味袒护或斥责。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小林家长的情绪,劝说他们理性维权,给对方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的共同目标不是让孩子陷入绝境,而是让两个孩子都能从这件事中走出来,健康成长。”

  最终,僵局被打破,小张真诚向小林道歉,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令人动容的是,在签订协议当天,被告方将赔偿款现金带到法庭,当场履行。这一刻,不仅是金钱的交付,更是责任的承担与信任的建立。被告方用“当场履行”展现了最大的诚意,原告方也接受了这份迟来的歉意。看着两个原本怒目相向的少年,在走出调解室时眼神中少了戾气、多了平和,法官欣慰地笑了。在这场官司中没有输家,因为他们都赢得了一次关于责任与宽容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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