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 铎)房屋作为民生之基,承载着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房屋买卖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决了买房人的心头之忧。
王某与张某相识多年,互为生意伙伴。多年前,张某因经济周转困难,将名下的一套营业房抵押后,又以30万元出售给王某。不知情的王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随即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由张某年内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王某一次性支付25万元购房款,余款待过户后付清。协议签订后,王某如约付款,张某也出具收据并交付房屋。然而,因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产权变更无法办理。此后多年,王某催促屡遭张某拒绝,无奈之下诉至贺兰县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审查认为,案件权利义务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房子抵押状态还没有解除,我也无能为力。我的状况你也清楚,实在没钱解押。”调解现场,面对王某的过户要求,张某面露难色。在当日值班法官指导下,人民调解员迅速梳理案情脉络,耐心析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值班法官则围绕纠纷的核心,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并向张某释明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当场支付1万元用于房屋解押及过户办理,张某则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随后继续跟踪履行情况,督促双方如期办理了房屋解押和过户手续,王某也付清4万元余款,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一纸调解书,不仅快速化解纠纷、定分止争,更弥合了破裂的情谊,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贺兰县法院坚持将调解融入司法实践,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行得通的方式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