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法院:烈日下的五亩林地
2025-08-19
2025-08-19 09:46:00
本网讯(陈晓花)“我的五亩土地今天终于有着落了,心里也踏实了,感谢法官牺牲午休时间,顶着大太阳给我处理事情。”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促使原告主动撤诉,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2月,原州区某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原州区某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开展公墓建设征地工作,对原告杨某所在村占地84亩的林地进行征用,分两批次对杨某承包南洼林地的16亩地块征收共计11亩,由于剩余5亩未征用林地与征用地块无界限,杨某起诉要求镇政府支付剩余5亩林地补偿款1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村民的实地权益界定,于是主动与该镇政府、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组织各方奔赴现场实地测量。当日气温达到38度,一行人在酷暑为原告进行实地丈量,最终在政府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为原告杨某现场划定了五亩争议林地,确定了明确的地界线。明晰权属后,原告杨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当即申请撤诉。
此次案件处理,展现了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实地调解、联动沟通,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既维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基层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和谐,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生动范例。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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