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薄鹏飞、朱雲)8月16日上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文具店诉被告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一案,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5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本案原告系某市小学旁从事食品经营、文具用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因其销售的“灵丹妙药巧克力”系列食品分装外包装标示有“大还丹、通天草、九花玉露丸、后悔药”等内容,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被告于2023年4月27日对原告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原、被告有序举证、质证,引导原、被告围绕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争议焦点展开发问与辩论,历时两小时的庭审氛围庄严、秩序井然。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当庭判决驳回原告某文具店的诉讼请求,并对其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依法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践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深刻认识到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依法严格履职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一行参观了铁路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深入直观地了解了铁路法院在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并实地体验了诉状智能生成、诉讼风险提示等自助服务功能,近距离感受铁路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而言,食品安全更为重要。此次涉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是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宗旨,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生动实践,为抓实抓好行政审判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有益经验。
下一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同时,通过严格对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为群众提供智慧、高效的司法服务,以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