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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15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
2026-01-28
2026-01-28 08:45:00

  本网讯(谢冰峰)1月27日下午,在全区法院院长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等15个集体“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旦伟娟等30名个人“全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让我们一起看看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宁东人民法庭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平罗县人民法院黄渠桥人民法庭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同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泾源县人民法院泾河源人民法庭

  彭阳县人民法院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全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旦伟娟(女)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杨远慧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孙  锋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蔡  露(女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审判员

  尚志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王永红(女)  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时  楠(女)  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庭长

  王莉荣(女)  贺兰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吴国潇        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马  佳(女)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科科长

  李  鑫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闫竹叶(女)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人民法庭庭长

  孟  楠(女)  平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姬晓娟(女)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郭小娟(女)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洪  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兴发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  婧(女)  盐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仁学        同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朱  佳(女)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马文娜(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小梅(女)  西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王海龙        隆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  辉        泾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米占廷        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拓明娟(女)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苟飞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迎水桥人民法庭庭长

  李  玮(女)  中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  娟(女)  海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朱  武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

  据悉,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厅级表彰项目,每5年申报开展1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在法院工作中坚守司法公正初心、践行司法为民使命,立足岗位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优异工作业绩,充分体现了全区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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