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宁夏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开展“践行重要训词精神四周年”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主题学习活动
2024-09-04
2024-09-04 17:58:00

  本网讯(郑 鑫)近日,全区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开展“践行重要训词精神四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主题学习活动,通过重温训词精神,教育引导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始终以训词为号令,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确保法院警务保障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开展“践行训词精神 铸就忠诚警魂 树牢安全观念 履职尽责担当 ”主题学习活动。活动中,法警总队党支部副书记、政委张旭洲带领大家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向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全过程和训词全文,提出要充分理解重要训词内容、重大意义和所蕴含的坚定政治立场、真挚为民情怀、鲜明法治精神、严格治警等方面要求,不断锤炼本领、履职担当,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新形象新作为。

  支部书记姜戈在会议小结中指出,主题学习活动旨在让大家牢记总书记嘱托,结合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法警局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推动服务审判执行、维护法院法官安全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指导下,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灵武市人民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分别开展主题学习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铿锵誓言彰显斗志,展现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和司法工作的无限热爱。

  “在授旗四周年之际,回望那一刻,心中油然而生的是对警察队伍的无上荣誉和自豪,对肩负责任的深刻认知,通过本次学习,我将用实际行动践行警察精神,为维护社会安宁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中卫中院司法警察方宏亮说。

  平罗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前往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观学习,加强与兄弟单位党建业务交流,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表示将矢志不渝践行训词精神,树牢安全观念,履职尽责担当,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投身到司法警察事业中,筑牢法院安全防线。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建华围绕践行重要训词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警队工作实际开展辅导,要求全体司法警察要加强政治学习,铸牢忠诚警魂,确保高标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要加强技能训练,提升公正执法本领,确保在关键时刻用得上、顶得住、打得赢。要加强队伍管理,坚守廉政红线,打造过硬司法警察队伍。

  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始终锚定全区警队发展一盘棋,不断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立足于各级警队自身实际和地缘优势,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各项活动开展上有特色,见实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学习活动开展为契机,持续抓好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警、荣警、励警工作不放松,持续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动摇,以高质量的警务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