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灵武市人民法院、检察院通力协作,凝聚司法力量,为8位农民工讨回9.3万元血汗钱。
案情回顾
2020年,50岁的老张经人介绍,与村里的几位乡亲一同到灵武市某农业公司的蔬菜大棚打工。在付出辛勤劳动后,公司却没有按照承诺及时发放工资,两年多来断断续续拖欠老张一行人工资共计9.3万元。生活困难的他们多次到公司催要未果,在检察院的协助下向灵武法院提起诉讼。
一波“两折”帮讨薪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在征得各方同意情况下,法官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进行解纷。法官先向某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释法说理,对方随后承诺尽快支付工资,并与村民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没想到该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乡亲们只能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申请,执行法官王怡峰立即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只有零星余额,也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多次上门查找,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锁、无人办公。为尽快解决8名农民工的“薪”忧,执行法官协同检察官一同到镇、村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的寻找,终于找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下落,执行法官立即对王某采取了拘传措施。
“终于拿到工资了!”
在灵武法院的执行询问室里,迫于法院强力执行措施的威慑,王某承认错误,当场支付农民工欠付的工资4.6万元,并保证一个月内将全部的欠薪履行完毕。
10月12日下午,在执行法官和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王某将剩下的一半欠薪当场支付给8位村民。“终于拿到工资了!”老张和乡亲们高兴地说道。多年的心病终于解决,他们连连向法官、检察官道谢。
农民工讨薪案的顺利解决,是灵武法院联合检察院通力协作、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实现司法部门“1+1>2”的结果。灵武法院将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优化多方联动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方法,努力以司法之力为群众解民忧、惠民生,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