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庭车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还能现场普法,法院应加大下乡频次,多到偏远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宣传”。“是的,法治建设的盲区在偏远乡村,流动法庭车播放的视屏案例很直观,老百姓容易接受,希望法院多来我们张程乡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前召开的依法治县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人大代表、隆德县委副书记冯玉璞和县人大代表张永强依次发表自己的看法。
“流动服务法庭车”配备以来,隆德法院将其视为“宝贝疙瘩”, 将车辆投入到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3月24日上午,隆德境内雨雪交加,这天是观庄乡园林村村民赵某和李某因相邻权纠纷开庭的日子,民一庭庭长王优才考虑到雨雪天气群众出行不便,随决定利用“流动服务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当日赵某和李某坐在家门口的“流动法庭”上参加了诉讼,最终在王庭长的主持下,使这起因排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得以调解解决。据了解,该车配备以来,已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20余场次,下乡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
人民是主人、代表是主体,代表的心声是人民法院的工作动力。依法治县座谈会召开之后,隆德法院制定出台管理细则,对各业务庭使用“流动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定奖励规则和考核指标,从制度上保证了车辆的使用频次。时常出现在乡村集市、田间地头的“便民流动服务法庭”成为隆德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道亮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