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庭审观摩”“挑刺”重“揭短”
6月17日上午,原告倪某诉被告孙某、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隆德县法院开庭审理,固原市两级法院法官庭审观摩团,部分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诉请及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相互辩论。庭审程序规范,实体合法,审判员居两造之间,秉公自持,问疑适时,释明有度,有效把控了庭审进度,庭审反响良好。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对本案依法当庭宣判。
在下午的庭审座谈反馈会上,庭审观摩团法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从案件审理的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仪表等多个方面重点“挑刺”。庭审法官自我“揭短”,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反馈会一直开至晚七时许方结束。
2014年上半年,隆德县法院以提升司法公信为主线,以“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主题,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聚焦“四风”深入查摆整改“六难三案”问题。六月份初即制定方案,旨在以为期月余的例行“庭审观摩”规范审务,热热脸,出出汗,严规范正方向,提质效树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