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金凤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审执动态
“贺兰山下好‘枫’景”丨金凤法院:大课堂第四期送法进社区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根据“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宁夏新实践”主题宣传活动和各级平安办工作要求,开展“贺兰山下好‘枫’景”学习大课堂活动,分批次选派优秀法官、人民调解员或法官助理,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好经验好做法,以案释法,用群众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开展宣讲,增强感染力、影响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意识,持续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干警前往长城中路街道彩云社区,开展金凤区法院第四期贺兰山下好“枫”景学习大课堂活动,就“枫桥经验”探索纠纷化解新途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民三庭副庭长、审判员杨晴雯介绍了金凤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经验及成果,播放了金凤区法院拍摄的《大光明美发店》微电影,讲解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知识。此外,杨晴雯就人民法院立案注意事项、审理程序规定、强制执行措施等环节进行了讲解,结合审理案件过程中的经典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侵权法律法规,对日常生活中“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房屋漏水”等热点难点问题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现场提问普法环节,民三庭审判员刘成波对大家较为关注的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及民事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法院管辖规定等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结合审判经验,向现场群众提供了法律建议。法官们平实易懂的语言和认真详细的解答,获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凤区人民法院将牢牢把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全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的诉源治理体系,综合分析近年来受理案件的类型情况,积极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研究化解之策,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的各项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让“枫桥经验”在贺兰山下再创新活力。
来源:    责任编辑
☆ 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金凤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凤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金凤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金凤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