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队伍建设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第一期政治轮训圆满结业

  
                                                      

 

(通讯员 马晓莉)3月14日,随着最后一节专题辅导和交流研讨的结束,红寺堡区人民法院2025年第一期政治轮训班圆满完成各项课程并顺利结业。党组书记、院长陈秀霞同志作总结讲话,干警们结合所学内容及实际工作做交流发言。

综合审判庭干警洪海:通过参加此次政治轮训,我深刻感受到院党组对队伍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干警的厚爱。轮训内容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如何干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将“国之大者”转化为“行之实者”。法官要善于从思想政治中把握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保障民生权益等领域主动作为,以司法实践回应时代需求。

执行局干警李禹扬:通过此次沉浸式的学习,使我们每位干警都在轮训的课堂中汲取“养分”。此次轮训的每一节课程都非常充实且意义非凡,是一次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洗礼,更是我们在政法工作道路上校准方向的关键契机。   

审管办干警杨晓红:为期三天的政治轮训已经结束,让我受益匪浅,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我认为在法院工作一是“守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二是“求和”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原则,以共情化隔阂,以法理明是非司法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简单的胜诉败诉之争,而是以“案结事了人和”为最终目标,求大同,行大道,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三是“弘德”:弘扬道德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绝非束之高阁的冰冷条文,它从人民生活的土壤中萌生,理应厚植人文情怀,带着烟火温情回归民众。法院的工作要融入德治,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这也是为法治赢得情感支持、社会认同的一种方式。

刑事审判庭干警武鹏:为期三天的政治轮训,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使命,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指引等,不仅让我收获了丰厚的理论滋养,更明确了新时代法院人的行动方向,通过对党的理论的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面对复杂多变的案件类型和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另一方面,要注重审判实践经验的积累。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我们要善于总结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解决方法。      

民事审判庭干警王春:通过此次政治轮训让我深切领悟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政治理论、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作总结讲话。会议指出,此次政治轮训坚持专题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培训内容既有高度又接地气,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会议强调,一是要时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促进全院干警履职尽责。各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增强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推进法院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要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勤于学习心有所悟。全体干警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学悟结合促消化、学研结合促深化、学用结合促转化,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总结好的典型、好的经验,从总结和探索中准确把握规律,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继续提质增效。要不断锤炼过硬纪律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要坚持以严的管理压实工作作风,深化立审执等重点环节廉政风险排查,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干警队伍清正廉洁。

来源: 责任编辑:
☆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