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固原市两级法院在泾源县老龙潭中华龙文化宫广场集中开展以“护一方生灵 泽万物共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宣讲生态环境法典,剖析典型案例,面对面普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利剑守护生态安全
近年来,固原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审判职能赋能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猎捕、杀害珍稀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保护植物,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栖息地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惩治”,精准适用刑罚、罚金惩戒、损失追偿等举措。
针对六盘山山林广袤、野生物种繁多、生态案件隐蔽性强的特点,固原市两级法院优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集约化审理模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在泾源县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三营法庭、西吉县人民法院将台堡法庭、隆德县人民法院沙塘法庭、彭阳县人民法院草庙法庭、泾源县人民法院泾河源法庭设立5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
2025年,固原市两级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3件、审结13件,刑事二审案件1件、审结1件;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4件、审结3件,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2件、审结1件;共判处实刑6人、缓刑13人,判处罚金15.1万元,通过刑事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及生态损害赔偿金137万余元,补植小叶杨树672棵,形成了非法捕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华北豹、非法捕捉中华蟾蜍等野生动物、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一批典型案件,让破坏生态、伤害生灵者付出沉重法律代价,有效遏制各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乱象,切实守护野生种群安全与生态系统完整。
赋能生态迭代重生
生态破坏了就要修复。固原法院并未“一判了之”,而是让当事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构建“审判+修复+管护”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推动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修复”全链条转变,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挽回生物多样性损失。
针对非法采伐、毁林占地案件,判令当事人补植复绿、恢复林地植被,累计督促当事人补植林木1万余株,修复林地、耕地720余亩,让受损山林重焕生机;针对非法捕捉野生两栖动物案件,创新开展增殖放流修复工作,泾源县人民法院联合相关行政单位组织当事人在原生栖息地放流中华蟾蜍等野生生物8000余只,助力野生生物种群恢复,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守护一方”的生态保护成效。同时,建立生态修复跟踪回访机制,对补植苗木存活率、放流生物存活状态、林地生态恢复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进监督,确保生态修复落地见效、不走过场,真正让司法判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保护成果。泾源县三关口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入选全国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固原法院立足六盘山地域特点,推动司法力量下沉生态保护一线,打通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依托基层人民法庭布局优势,打造“林间法庭”“巡山司法”特色工作模式,将审判庭搬进深山林地、生态保护区、案件事发地,实地勘验生态受损情况、现场审理涉生态案件、就地开展普法宣讲,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法治教育、感受司法威严。
聘任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为司法特邀观察员,借助基层一线力量,实时排查非法捕猎、盗砍滥伐、破坏动植物栖息地等风险隐患,构建“法庭主导、基层联动、全域排查”的源头防控格局。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巡查,重点巡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珍稀植物生长区等核心区域,提前防范化解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各类风险,实现对生态资源的动态化、精细化司法保护。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生态保护漏洞、监管薄弱环节,精准制发司法建议3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完善管护机制、补齐治理短板,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助力构建系统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体系。
厚植全民保护底色
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深入乡村林区、景区步道、集市田间,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重点解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售卖野生保护动植物、破坏生态植被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用身边真实案例警示群众、教育群众,破除“野味无害”“山林野物无主”等错误认知,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破坏生态、伤害生灵的不良行为。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精选六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司法案例,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图文推文,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传,全方位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传播生态法治理念,持续扩大司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通过常态化普法,逐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尊重自然、爱护生灵、守护生态成为辖区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